深圳自学考试新生报名须知-毕业手续

深圳自学考试/成人高考/开放大学/专本套读等-【微信咨询:zikao813】正规报名咨询中心

深圳自考本科
您现在的位置: 首页 报考指南

深圳自学考试新生报名须知-毕业手续

来源:    发表时间:2019-04-27 17:36    查看: 次    深圳自考网
  
一、毕业申请条件

自学考试采用施考分科、学分累计的方式逐步完成学业。按照专业考试计划的要求,分课程进行考试,课程考试合格者按规定计算学分。不及格者可参加下一次该课程的考试。考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,完成毕业论文或其他教学实践任务,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准予毕业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。
 
二、毕业申请时间
1. 自学考试的毕业申请时间上半年为6月15~20日,下半年为12月15~20日。
2. 申请上半年毕业的考生,必须在5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、转考、免考、考籍数据更正手续
3. 申请下半年毕业的考生,必须在11月1日前办理合并准考证号、转考、免考、考籍数据更正手续。
4. 逾期办理者,不能申请本次毕业。
 
三、毕业需递交资料
1. 办理本科毕业申请的考生,请提前办理前学历的学历鉴定,以便在申请毕业时同时提交。申请上半年本科毕业的应届专科毕业生,可延迟至8月5日前提交学历鉴定。
2. 按规定可延迟提交学历鉴定的,由考生自行复印鉴定证明,并在复印件上注明准考证号、所属地市、毕业专业等信息,将复印件寄往省考办。
3. 四申请办理行政管理学(独立本科段)专业毕业的考生,需提供其专科成绩单。
4. 五申请办理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中医护理学(专科)、社区护理学(专科、独立本科段)、药学(独立本科段)专业毕业的考生,需按专业要求提供资格证书。
 
四、毕业时间
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毕业时间为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。
 
五、档案资料处理
考生的毕业生考籍档案是考生评定职称、工资调整、工作变动的重要依据。考生领取毕业生考籍档案后,应及时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管理,工作单位不固定的考生可将毕业生考籍档案交人才交流中心代管。
 
六、毕业证书遗失等处理
1. 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,自学考试毕业证遗失或损毁不再补办。
2. 若考生需要,可申请开具《毕业证明书》(此证明只开具一次,请考生妥善保管)。申请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的流程及要求为:
①考生须在省级日报或省级教育报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;
②考生持刊登毕业证遗失声明的报纸、本人身份证、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以及个人申请到原发证地、州、市自考办查阅毕业生花名册,由当地自考办核实后开具毕业证明;
③考生本人持地州自考办开具的证明及上述材料到自治区自考办办理《毕业证明书》。
 
 

更多内容请点击:在线咨询

(责任编辑:深圳自学考试网)

------深圳自考网分隔线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
咨询窗口

    微信咨询

  • 罗湖:xv610755656
  • 宝安:xv610755656
  • 龙岗:xv610755656
  • 龙华:xv610755656
  • 网上报名